【点晴模切ERP】SAP系统其中应如何修改物料标准价格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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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已经发布标准价格,并且发生物料移动,当前价格被删除,且物料移动不冲销,物料账能分摊此部分差异吗? 物料主数据S价格 物料移动
一个物料如果当期有标准价格,进行更改标准价格时系统会提示你 对于物料 2000018 存在一个当前或未来标准价格消息号 CKPRCH025 诊断存在当前或未来成本估算。过程可以通过单选按钮‘缺省计划作业价格’来设置已标记成本估算价格,且可以通过保存来发布。
如果此物料的价格没有发布,那他的价格应是继承来的上月价格,当物料发生移动时,上月如果有价格则自动继承上月的标准价格。 我们要改变当前物料的标准价格前提是需要删除当前期间的标准价格,通过事务代码CKR1进行删除 要删除当前的标准价格则选择当前的标准成本估算,这里对应当MM03物料成本视图 去掉测试执行会有黄色提示:删除当前的标准成本估算会导致不一致消息号 CK669 诊断·如果删除了当前的标准成本估算,那么成本估算的字段在物料主数据记录里 ·设置为零。如果使用物料分类帐,那么当删除当前标准成本估算的时候,物料分类帐主数据里的标准价格也会删除。物料的物料主数据记录因而不再包含来自标准成本估算的当前标准价格。 ·如果删除了激活的标准成本估算,那么可以不再确定废品,工作过程和前一期间的変式。 ·在某些国家,维护标准定价记录是法定需求。所以,应该检查是否有义务按照法律保持标准成本估算的记录。也请联系相应的会计核算以及库存管理部门。 充分提示了影响,我们继续删除(敲回车即过) 进入如下界面之后点保存后返回,我们查看物料主数据,期间全变空了 我们在看CKM3的变化 此时CKM3并没有发生变化,也证明了两个问题: 1、删除标准价格可以不冲销物料移动凭证 2、删除历史标准价格不影响已发生物料凭证数据 我们继续给物料发布新的标准价格 我这里直接用MR21给了价格 然后用新的标准价格做物料移动 通过CKM3查看,期末库存的标准价格也就是此时物料的当前标准价格变为5102.58,更改后的价格 同时因为价格更改产生了差异,调整实际值。 我们继续进行物料移动,价格更改后的物料移动都采用了新的标准价格。 月末时我们进行实际成本核算后,物料账剩余了10000元的未分配差异,此部分差异就是当前物料价格更改前的标准价格*数量-更改后的标准价格*数量差 点晴模切ERP更多信息:http://moqie.clicksun.cn,联系电话:4001861886 该文章在 2024/12/13 9:07:14 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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